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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校内师生员工及校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分为以下17类:

序号

目录分类

序号

目录分类

序号

目录分类

01

学校概况

08

财务管理

15

宣传统战工作

02

重大改革与决策

09

国际交流与合作

16

监督工作

03

学科建设

10

资产管理

17

其他

04

教学管理

11

基建与维修

 

 

05

科技管理

12

校园安全

 

 

06

学生工作

13

后勤保障

 

 

07

人事

与人才工作

14

组织工作

 

 

二、信息获取方式

大连海洋大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学校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学校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信息。

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主动公开为主。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免费向社会或校内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师生员工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大连海洋大学门户网站查阅(网址:www.dlou.edu.cn )。

  2.公开形式

通过大连海洋大学主页、大连海洋大学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公告栏、会议、校内文件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或校内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3.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大连海洋大学门户网站后,进入信息公开子站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校内师生员工或校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咨询电话:8476265284763008  传真:84763306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邮编:116023

电子邮箱:xxgk@dlou.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子站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经校保密委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合格,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澄清机制

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进行维护和补充,并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予以澄清和完善。具体方式可根据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所涉及的内容,通过学校、部门网站或由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澄清。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
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信息索引(可不填)

 

所需信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备注